政策“松绑”要靠配套改革落地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6-08-06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中办、国办近日联合发文,亮出多项“松绑+激励”举措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,下放管理权限,允许部分“打酱油的钱”可以“买醋”,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。

    过去,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强调立项预算管理,即要求科研人员制定详细预算,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,只要预算没有列支的就不能支出,此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彼项目,没有在规定时间中用完的经费必须上缴,等等。这看起来很严格,可却出现一个常识性问题:如果在具体科研中没有列“买醋”的预算,可不可以用“买酱油”的钱去“买醋”呢?答案是不可以。于是,为了能“买到醋”,一些科研人员要么冒违规的风险,要么就干脆什么也不做。

    科研经费管得“过死”,会导致很多科研人员把精力用到折腾经费上。同时,严格的经费管理规定,反而会导致科研经费出现浪费问题。由于在立项审批时,对硬件(设备费、材料费)投入特别重视,因此个别科研人员就投立项审批者所好,炮制相关的费用预算;获得项目之后,有的在科研中根本不需要购买的设备,却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购买。这样会直接导致花几百上千万元购置的设备被闲置,而科研中需要增加开支的费用,却由于没有预算,不能开支。

    近年来,舆论一直呼吁,要给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,这次国家出台的意见,顺应了舆论的呼声。只有为科研经费“松绑”,给科研人员更大科研经费支配自主权,才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。但要让科研经费真正用到科研的刀刃上,在给科研经费“松绑”的同时,还必须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改革。

    首先,要防止新的“一收就死,一放就乱”。这次出台的意见,有诸多措施是和国际接轨的,比如增加科研人头费开支,规定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、博士后、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、科研辅助人员等,均可开支劳务费。但是,国外这些措施背后,都有一套严格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作保障。当前高校和科研机构最迫切的任务,是要尽快完善科研经费“松绑”后的各项制度。否则,很多人就会担心,把经费使用自主权给科研人员后,会不会被滥用?给项目买“酱油”“醋”的钱,会不会用在给科研人员家里买“酱油”“醋”了?

    其次,要切实做到给科研人员“松绑”“加油”。与其说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在给科研经费“松绑”,不如说主要是为了解放科研人员的生产力。新的意见落实后,科研经费其实无所谓松绑与否,只是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发生了转变:教授们可以专心于自己的科研任务,不必再为填表、报销等具体事务分心。但这些事务还得有人去完成,这也是留给高校和科研机构必须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再其次,要完善科研项目评价体系。在我国,由于科研立项和科研评价多由行政主导,客观存在着把获得科研项目本身视为科研成果、荣誉的现象。一个人只要获得项目,还没有开展具体研究,就已经“功成名就”,可用项目去参加考核、评职称、申报成果。科学研究于是重立项、轻研究,有了“说过了,就是做过了;做过了,就是做好了”的说法。如果这种立项、评价机制不变,科研人员有更大经费支配权,只会加重“重立项、轻研究”问题。

    总之,给科研经费“松绑”,这是我国科研管理的重大进步。而要让“松绑”真正起到作用,高校和科研机构还必须配套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,其核心是推进管理、评价的科学化,给科研人员更大的自由探索空间。